9月11日上午,江苏邳州市路政(治超)大队向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转交一辆山东籍货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复印件,这标志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与地方治超大队协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首战告捷,大队在闭环治理“百吨王”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9月7日上午,G30邳州东收费站入口,一辆山东籍大件运输车辆因涉嫌“证货不符”被拦截。该车所提供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标注车货总质量为89吨,然而经收费站称重检测系统初步测定,实际车货总重高达114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质量25吨,涉嫌严重违法超限运输。根据大件协查联动机制要求,邳州东收费站值班收费员迅速向第二大队报警,一场由高速交通执法与地方治超部门联合开展的精准治理行动随即启动。
第二大队执法人员接报后快速赶赴现场,依法对该车运输证件、装载货物、行驶路线等进行初步核查。确认其存在“证货不符”行为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与邳州市路政(治超)大队共同建立的“高地联合治超机制”,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治理模式迅速发挥作用。邳州市路政(治超)大队接到通报后,立刻派出执法力量前往高速入口汇合。两家执法单位共同研判、统一行动方案,将该车安全引导至邳州市固定治超检测站进行精确称重。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确认为114.25吨,属于名副其实的“百吨王”,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百吨王”并做好闭环管理,根据“高地联合治超机制”,在联合取证和责任交接的基础上,此案件由邳州治超大队接手办理,实现“高速发现、地方处罚、闭环管理”的治理新路径。经邳州治超大队进一步调查,涉事车辆属山东某运输服务公司,其报批通行证时存在严重信息不实行为,试图以少报多载的方式规避监管、降低审批成本。
调查过程中,双方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宣讲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违法超限运输对公路桥梁、交通安全的危害。最终,邳州治超大队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该运输公司作出罚款27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依据车辆实际装载情况重新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后续运输合法合规。9月10日下午,该运输公司按要求提交了真实的车货信息,并成功办理新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此案从发现、核查、处置到整改闭环,仅用3天时间便高效完成。这是第二大队与邳州治超大队建立联合治超机制以来,查处的首例“百吨王”违法超限运输案件,标志着跨系统、跨区域治超执法协同进入实操阶段。
近年来,根据省局区域执法协作要求,基层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与地方交通执法大队推行“高地联动”治理机制,旨在整合双方资源、突破执法壁垒,共同构建更为严密可靠的公路保护网络。根据省局、支队安排,第二大队加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的深度应用,与地方交通执法大队在非法营运、非法闯卡扰乱收费站通行秩序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有效维护了辖段交通运输秩序。前一阶段,第二大队在G30邳州西收费站处置1起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时,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车主极不配合,经过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普法和劝导,仍然采取滞留收费站等待交警部门的方式,试图规避执法,给正常执法带来诸多不便,未能从根本上纠正违法超限行为;对于该起违法案件,大队召开会议进行深入分析,执法人员从源头治理、联合执法等多个维度提出建议措施,一致认为需要深度应用“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充分借助地方交通执法机构在超限专用停车场、执法人员数量、交警联查联处机制、运输企业源头治理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发挥大队在高速公路违法行为上发现早处置快、智慧执法能力强的行业特点,进一步拓宽执法区域协作范围、明确重点治理对象、形成联合治理机制,按照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的标准,从严从快处理严重违法超限尤其是“百吨王”行为。
8月中旬、下旬,第二大队先后走访邳州治超大队、新沂交通执法大队等有超限治理职能的地方执法机构,探讨协同治理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事宜,并就严重违法超限运输及“百吨王”治理达成合作共识:借助大件协查联动机制,第二大队快速出警和调查取证,涉嫌严重违法超限运输尤其是“百吨王”违法行为的,通知就近的邳州治超大队或新沂交通执法大队联合调查、协同处理;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后,由地方交通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引导至治超专用停车场,按照联合治超机制处理;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超限卸驳载后,地方交通执法机构将处罚决定书、合法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转交第二大队,实现超限运输和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对于该起案件,第二大队执法人员王尔岭表示,“高地联动打破了区域执法壁垒,闭环处置则确保违法问题不遗漏、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到大队转交法律文书复印件的邳州治超大队执法人员宋志强说,“高速发现、地方处置的协作机制,不仅可以扩大对违法超限行为的覆盖面,更好保障公路设施安全,而且大幅提高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尤其是百吨王的治理效果,减少抄告带来的迟缓,对于涉案企业更可以实现从一次治标到长效治本的重大转变”。
“百吨王”通常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超限超载货车,这类车辆不仅严重破坏公路桥梁设施,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交通执法部门重点打击对象。下一步第二大队将持续深化跨区域联合治超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处置等方式,严厉打击“百吨王”、证货不符等违法超限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货运企业和驾驶员:大件运输必须依法依规,如实申报。不可低估现代治超网络的监控精度与执法协作效率。“侥幸”心态不可有,合法运输才是正道。(王尔岭、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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