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网江苏讯:近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第五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S69济徐高速日常公路巡查中发现济徐方向K78+600M有预制管打桩施工,便第一时间对施工情况展开调查。

经了解,该处施工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办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与施工方的沟通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以下简称“建控区”)范围存在认知盲区。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条“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经进一步了解,该项目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在公路两侧均有分布,然而两处因所处位置不同,公路建控区范围存在区别:K78+600M济徐方向施工位置涉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控区范围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而另一侧施工不涉及互通立交,建控区范围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范围。针对这种专业性较强的知识,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详细普法宣传,并拿出随身携带的路段示意图,标注出建控区的“边界线”。同时针对项目后续可能涉及的下穿公路施工许可问题,提前进行友情提示,明确告知许可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多亏你们及时提醒和详细解读,我们之前一直误以为高速公路建控区范围都是三十米,这要是按错误认知施工,后续麻烦可就大了!”,施工负责人孙经理对执法人员专业指导和细致服务由衷感谢。

在多年的建控区执法监管工作中,第五大队总结并形成了“源头宣传、预防为主,服务前置”的工作思路,始终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涉路施工中常见的认知模糊、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大队主动将服务关口前移,通过日常巡查抓早抓小、法律宣传随时随地、企业走访答疑解惑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前介入方式成功制止多起因当事人法规政策认知不足导致的违规涉路施工行为。既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又帮助施工单位避免了因违规施工造成的损失,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