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 江苏 江西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山西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地方实践>江苏

温情执法暖人心!交通执法“轻微免罚+普法宣传”获驾驶员点赞

时间:2025-09-05   来源:本站   编辑:江苏管理员

 “本以为又要被罚款了,没想到今天遇到的交通执法人员不仅没有罚款,还耐心的教我如何整改,规范运输,这种方式太贴心了!”9月2日,危货驾驶员宫师傅拿着《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对执法人员的处理方式连连称赞。这一幕,正是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宁通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宁通支队第五大队”)推行“轻微免罚+现场普法”工作模式的生动缩影。

888.png

当天下午,宁通支队第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4011扬溧高速公路瓜洲收费站执行执法监管计划时,发现宫师傅驾驶的鲁籍危货车辆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该车运输的货物为重苯,属3类危化品,按照《道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必须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按规定,这类轻微违法违规可予以罚款。但考虑到当事人是首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只要现场及时整改就符合“轻微免罚”清单的条件。

“需要您签署这份承诺书,了解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承诺限期内能及时改正。本次违法行为,我们将不予处罚。”执法人员向宫师傅详细说明政策,同时拿出《危险品运输安全手册》,结合案例讲解安全应急防护物品的重要性。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遵法守规。

宫师傅认真听完讲解后,当场签署告知书,现场进行了整改,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以前总觉得你们执法就是为了罚款,这次真是改变了我的看法。执法人员讲得耐心仔细,我们也听的明白,特别是发现这些应急防护用品真在危险时候可能也是唯一我们现场能自救的。

下一步,宁通支队第五大队将继续坚持“免罚不免教”原则,对适用免罚的当事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利用“讲法规、看案例、教方法”的方式,让当事人更知法、懂法、守法。(刘峰)


相关推荐